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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房花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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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墙上开一小洞供食。唐高宗闻知,十分悲伤,私往后宫探访。武则天知道后,竟命人将此一后一妃各杖行一百,截去手足塞进酒瓮,名其"骨醉"。萧淑妃临死发誓:若有来世,希望她是老鼠我是猫,生生扼其喉。武则天闻讯,便下令将宫中猫儿捕杀净尽,并吩咐后宫永远不准养猫;

    南宋皇后李凤娘因为光宗欣赏宫女的一双玉手,竟将这双手斩下放在食盒里呈给皇上进食,吓得光宗大病一场;不久,又趁光宗出宫祭礼之际,杀死受宠的黄贵妃,又将张贵妃、符婕妤偷送出宫,下嫁于民——以皇妃之贵下嫁平民,也是宫廷史上的一则传奇了

    如今,大清史上又有了第一位嫁与汉臣的满洲公主,也应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了。想必太后娘娘也是痛恨自己的母亲——曾经深受先皇宠爱的绮蕾,因而才刻骨铭心誓报此仇的哪?她不能将绮蕾千刀万剐或是废为庶民,却将她的女儿精心养大、赐嫁汉臣,这样的报复,岂非更彻底、更毒辣?

    建宁想起了从前摄政王多尔衮看着自己的眼神,还有当多尔衮看自己时、太后看着多尔衮的眼神,原来,他们两个看的都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母亲绮蕾。多尔衮是在自的脸上寻找绮蕾的痕迹,而太后则是在自己的身上讨还绮蕾的亏负,自己只是在替母亲承恩,也在替母亲还债。

    她是皇太极与绮蕾的女儿,是后宫争宠之战的牺牲品,是庄妃大玉儿向绮蕾报复的最佳武器——嫉妒与报复,就是左右着后宫风云的根本原因了。历朝历代都是这样,从前和以后都会是这样。这是建宁的命,从她出生那一天起便已经注定了的宿命。她除了认命,别无选择。

    建宁忽然明白长平仙姑为什么要给自己讲这些故事了,原来她早已预知了自己的命运,从自己给她讲述母亲绮蕾的故事那天起,仙姑已经猜到了太后的心思,也预测了建宁未来的命运。她不能够明白地把这些预言说给她知道,却给她讲了许多后宫的故事,为的,就是让她有一天命运实践时能够冷静地对待。

    然而建宁不能够冷静。她想虽然不能违背太后的旨意下嫁吴应熊,却不代表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事实做个温顺的妻子,更不情愿让吴应熊得意忘形——她和所有人一样,认定自己的下嫁是吴应熊无上的光荣。然而她还没来得及从出嫁的慌乱中镇定下来,就已经先从自以为是的尊荣里清醒过来:吴应熊根本不在乎她,他甚至不愿意跟她在一起多呆哪怕一分钟。

    建宁决想不到这是因为吴应熊也不喜欢这场赐婚,却当作是太后有意的安排,想必太后与吴应熊已经联起手来,在冷落与疏远的背后孕育着更大的阴谋。她不能被动地接受这些欺侮,她必须做点什么来抗议,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并安抚自己的失措。她要通过破坏来挑衅,通过挑衅来判断,这是出于一个十二岁小女孩的本能反应,也是出于一个大清公主的独特逻辑。

    宫女和仆婢们都早已静静地退了出去,额驸在抱她上床后也退了出去,红烛辉映的新房里就留下建宁一个人。这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身份,危机四伏。建宁跳下床,在金簸箩里找到一把金剪,她拿它剪断了搭在椅背上的红花,刚才那个额驸就是胸前结着这样的大红花走进来的。她恨死了他,也恨死了它。

    她拿起剪刀剪断了那喜气洋洋的红绸花,听到清脆的"咔"的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把自己吓了一跳。她更加生气,索性多剪几下,然后抛下它,又抓过床帏来横七竖八剪了几剪。没有人阻止她。新房里只有她一个人,还有这红烛,这喜被,这许多金珠玉器,它们都随她剪,随她砸。她随手拿起一只细丽精美的人物山水玉瓶用力摔在地上,玉片四溅,响声很大。却仍然没有人进来干涉——今天是洞房花烛,不论发生了多大的事情,下人都不可以走进喜房,免得冲撞了喜神。

    建宁放心了,也更害怕了,这样砸东西剪东西都没有人理吗?真的没有人理吗?她在恐惧和担忧中一刻不停地剪着,砸着,似乎在证明什么。

    当她重新安静下来的时候,新房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是完整的了,然而还是那样刺目的红。

    她忽然想起了慧敏,忽然理解了慧敏为什么会在大婚的第七天大打出手,把皇帝哥哥赶出了位育宫——其实,慧敏也是很可怜的。慧敏和她一样,无知无觉地被送进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嫁给了一个陌生人。而那个人又对自己那么冷淡。当顺治转身离开位育宫的时候,慧敏不砸东西,又能做什么呢?

    但是很快地,建宁发现自己还是有比慧敏皇后更有利的地方——当第二天早晨,所有人包括额驸跪在满屋废墟里、跪在她的脚下求她息怒的时候,她就知道了——慧敏在宫中虽然贵为皇后,可是她头上还有皇太后,还有皇上,他们都是她的主子;而自己在额驸府里,却是惟我独尊的金枝玉叶,所有人,包括额驸在内,都是她的臣子、奴仆,必须服从她的命令,不可稍逆其意。正如孔四贞所说,出嫁之后,她可以得到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自由。

    建宁在独自享受了一顿丰盛而寂寞的早膳之后,终于稍稍心平气和了一些,开始有心情来观察和了解这个新家,这陌生的额驸府了。因为是皇上御旨赐建,这座额驸府的规格建制远远超过一般的额驸或者公主府,而与贝勒等同,共有二十八间房,包括正门五间,大殿五间,配楼五间,后殿三间,后寝五间,后罩楼五间,每一间都布置得格局不同,装饰华美,宅后且有一座花园,规模虽然比不上宫里的御花园或者建福花园,却也引池叠石,别有幽致,鹿鹤同行,趣味盎然。

    建宁原来一心以为自己是和硕公主,天底下没有没见过没玩过的,最好的一切都在皇宫里了,除了皇宫,再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瞧在眼中。不料到了府中之后,发现布置华丽清雅,各式摆设器具皆精致细巧,比皇宫犹毫不逊色。而府中往来人士,谈吐儒雅,才华横溢,其人物风流潇洒也远在宫人之上,倒不由地心内忽忽有失。

    原来吴三桂将儿子派驻北京,心里很明白吴应熊名义上是额附,实际就是个人质,一颗头是寄存在顺治手里的,随时想要随时就落地了,心里很觉对儿子不起,恨不得将天下所有弄了来供儿子享受。那样,一旦大事到来,儿子好歹也算吃过玩过享受过,也不屈了。所以一再拜托了洪大学士,请他务必帮助儿子建置最豪华的府邸,挑选最美丽的婢女,聘请最高明的厨子,又将自己历年来攒的那点儿家底,悉数拿出来供儿子挥霍。

    京城大小官尹不知就里,只见洪经略都要为了吴应熊的事鞍前马后,出钱出力的,只当这位爷除了是平西王世子、皇上钦定的额附之外,更还有什么特殊的未宣于众的身份,因此都使足了心思奉承结拜,趟门子,走路子,又打听到额附不慕钱财不近美色,却独独喜欢古董尤其是玉器收藏,就满天下寻奇觅异,可着劲儿把好东西源源不断地送到额驸府来。因此上,一时之间,额驸府竟成了珍玩玉器展览馆,品式之多,做工之奇,可居天下首,便是皇宫大内,也有所不及。

    再说建宁公主,在宫里面见得虽多,究竟不是她的,一个已故侧妃的女儿,也不过是按照和硕公主的品制每月支取俸禄吃饭,究竟宫里属于她的东西能有多少?又能见多大世面?因此看到额驸府的排场,竟是看一样惊一回,待看到最后,竟自迷失起来。然而越是这样,越不肯显出心虚来,越发要卖弄尊严,动辙搬出国法家规来,把下人惩处一番,再不就是故意与人捣乱,把珍珠玉器只当作破砖烂瓦般抛掷,以显示自己的不在乎。

    她每天捱房捱院地巡察自己的领地,每去到一个地方,就要发明一些新的恶作剧,不是把绣房里完成了一大半的绣品浸在酱缸里,就是往厨房贮备的酒坛里倒上辣椒末,甚至有一次竟然走到马栏里给马尾巴点火,若不是马夫手疾眼快,差点让马把她给踢伤了。马夫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请罪,建宁用鞭子指着道:"你请的什么罪?明明是马不听话。我要砍了它的头!"马夫几乎哭出来了,更加磕头不已,说马不听话,是他驯教得不好,都是他的错,令格格受惊,请格格治他的罪,饶了马儿吧。建宁笑起来,稀罕地说:"你对马还真的不错呢,不如娶来做媳妇吧,我明天就让管家替你们成婚。"说完转身便走。马夫跌坐在地上,大声哭泣着,双手抓满饲料直往嘴里填,状若疯狂。

    府里的人暗暗摇头,都觉得这格格行事说话太过出人意料,随便一句话就断人生死,完全没有轻重礼义,也都为这马夫难过。幸好建宁睡了一夜,次日起来也就将这件事忘了,又欢欢喜喜地往别的院落去了。别人自然更不肯提醒,只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后头,盼她玩得高兴些,从此把这件事忘记了不再提起,也就是大幸了。

    他们并不知道,砍头不过是建宁虚张声势的口头禅,就好像从前在宫里时她常常恐吓别人"我叫皇帝哥哥砍你的头"一样,并没多少真心;如今她在府里,再也不用借别人的势,而可以自由地说出"我要砍你的头",这本身已经让她很兴奋,所以要多多地说来过瘾,其实从小到大,她当真就还没砍过任何一只脑袋呢。

    七八日过去,一座额驸府已经游了大半,连下人房都闯进去看了一看,建宁便有些意兴阑珊起来,问老管家:"这里也不怎么样,不过是些房子、柱子、台阶、场院,比宫里差远了。到底还有好玩点的地方没有?"

    老管家点头哈腰地道:"这个自然,哪里能跟宫里比呢,天上地下,委屈格格了。房子也小,院墙也矮,虽然有座花园,也没多少花草,不过如今正是菊花盛开的时节,园里菊花种数倒还不少,格格要不要逛逛去?"他想着格格再胡闹,毕竟是女孩子,见到花花草草总是喜欢的吧,引她去花园游玩,大概总不会再有什么是非了。

    果然初进园时,建宁看见桑柳夹路,菊花丛生,假山泉石隐露于林木之间,亭阁楼台参差于山石之后,倒也觉得满意,还笑着说:"这里的菊花竟开得比宫里的还好,倒有些像从前我们在盛京那会儿的御花园。"说起盛京宫殿,建宁的笑容忽然便阴暗下来,默默走了几步,忽然转过头问绿腰,"你觉得府里好还是宫里好?"

    "当然是宫里好。"绿腰毫不犹豫地回答,"所有人都渴望进宫,格格还记得前不久的秀女大选吗?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又量头又量脚,还不就是为了进宫吗?谁见过哪个府里选福晋有那么多人排队报名的?我听说,很多人家为了送女儿入选,倾家荡产换了银子贿赂公公呢。"

    说起选秀,建宁就想起那个储秀宫里糊灯笼的小姑娘来,有些迟疑地说:"你还记得那个糊灯笼的秀女吗?我觉得好像认识她,在哪里见过似的。"

    "怎么可能呢?她又不是宫里的人。"绿腰想起来,提醒着,"会不会是格格上次出宫的时候,在哪里见过她?"

    "不是。我觉得跟她挺熟的,可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挺熟的怎么会想不起呢?"绿腰笑起来,"要说熟悉,其实这后花园和咱们宫里的建福花园也挺像的,就是这里多的是梅树,建福花园却是桃树。"

    "就是。这里怎么会没有桃树呢?"建宁被提醒了,她站下来,回头命令跟随在后的吴府家人,"传我的令,把这些梅树砍了,全栽成桃树。"

    老管家一下子就呆住了。

    当吴应熊听到建宁要砍梅花的决定时,只说了一句:"我看谁敢。"

    自从洞房花烛夜后,吴应熊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小妻子,只是听下人告诉他,格格每天都在换着法儿捣乱,这个名副其实从"天"而降的格格简直就是魔鬼托生的,都不知道她那样小小年纪,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歪主意,那么强的破坏欲,每天都能想出新的方法跟人对着干。

    真无法想象,那些只有民间最淘气失教的野孩子才会做出来的无聊举动,这位十四格格竟然玩得如此兴致勃勃,而她的随从嬷嬷们完全不加规劝,只除了一条——她一直闹着说要出府去玩,但是嬷嬷告诉她,新妇归宁之前,是不可以离开夫家一步的。不能出去让她很生气,好在她对新家多少有点新奇,于是每天巡查一个院落,每天发明一种游戏,而这游戏的方式永远指向一个目的,就是破坏。

    吴府的家人叫苦连天而无可奈何,他们完全不敢违逆,只要稍有异议,她就会板起脸来说:"难道我不是这里的女主人吗?不是所有的事都是我说了算,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她说的是事实。人们只得由着她。从制约森严的后宫来到唯我独尊的额驸府,她就像鸟儿出笼一样,除了恶作剧,对什么都不敢兴趣。想起什么便是什么,想说什么张口就说,完全不顾及格格的身份。

    下人向吴应熊重复建宁关于"丈夫"这个话题的妙论,她说:"凭什么莫名其妙就给我赐了一个丈夫?丈夫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凭什么要我呆在他的家里?凭什么不让我出去?我要让皇帝哥哥砍了他的头,另给我赐一个丈夫。"下人学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愁烦的,却又忍不住笑。

    吴应熊也忍不住苦笑,他暗暗地想,在格格出宫前,怎么会没有人教导她规矩呢?明明有二十四个陪嫁男女,包括四个教引嬷嬷,难道谁都没有给她讲解过什么是"丈夫",什么是"结婚",什么是"洞房"吗?她好像完全不懂得羞耻,规矩,礼数,以及夫妻之道。就好像有人在存心耽误她的成长,在她的人生之初已经帮她画歪了第一笔,从一起步就没打算要她走上正路,无论她嫁给谁,都注定了不可能得到幸福——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自己不配做皇家的额驸,所以存心要制造一个麻烦格格来羞辱他?那似乎大可不必废这样的周章,指婚一个宫女给他不是更容易?而且明明听说这位格格是由太后亲自抚养长大,也是皇上最亲近最疼爱的十四妹,难道是因为这样才使她如此刁蛮?可是纵然恃宠而骄,也不至于这样无知呀。宠爱只会使一个骄傲的格格狂妄无礼,却不会让一个出嫁的新娘蒙昧无知。

    但是建宁不懂规矩也有一点好,那就是她只是感到寂寞,因为陌生而感到本能的恐惧,并将这恐惧转化为一种破坏力,这就像小孩子见不到妈妈就要发脾气是一样的。可是她并不渴望见到额驸,也不懂得格格见额驸需要宣召,额驸未经宣召就不可以走进格格的寝宫。

    所以,她出嫁以来,除了洞房之夜,就再也没见过吴应熊,也想不起要召见他,而吴应熊也就乐得清闲了。

    然而明天就是格格归宁的日子,太后和皇后必会垂询新婚夫妻相处的情形,如果他们知道额驸竟然在洞房之夜缺席,并且一连八天都没有向新娘请安,一定会怪罪下来的。那时,他的"谢恩",随时都可能变成"领罪"。

    可让他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曲尽丈夫之道——他是宁可"得罪",也不愿意"承恩"的!

    一想到太后甚至礼部有可能插手到自己的床帏之事上来,吴应熊就觉得难以忍耐,他想与格格的决裂是早晚的事,如果今天她坚持要砍那些梅花树,那就让一切提前爆发好了。大不了建宁回宫告御状,看皇上到底是砍那些树还是砍他的头。

    那些梅花树是他在遇见明红颜的第二年种下的,每当梅花开放的时候,他就会从花香里感觉到红颜的气息。这府里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梅花林,心烦的时候,他可以在梅花树下坐很久很久,直到自己慢慢平静下来,有足够的勇气顶着天下第一大汉奸之子的名头继续苟延残喘。

    他活得这样不容易,不快乐,梅花林几乎是他赖以生存的惟一空气,而格格居然要下令将它们斩除,要他如何忍耐?如果皇上真肯为了那些梅树而砍了他的头,也许他会觉得更轻松一些,甚至会觉得感激,至少,他是变相地为了红颜而死。

    为难的是夹在格格与额驸之间的下人们,没有人敢把那句忤逆大胆的"我看谁敢"重复给格格听,他们只能含含糊糊地说,已经在寻找桃树苗了,只是现在并不当令,不如过了冬天,赏过最后一季梅花再连根挖除,刚好可以在原来根穴里种桃树。

    他们这样恳求着的时候,并不抱希望格格会答应,八天来,他们早已领教了这位格格的异想天开与雷厉风行。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建宁略微想了想,竟然点了头——她跟长平种过桃树,是知道节令的必要的。家人们大喜过望,本以为这位格格毫无心肝呢,原来也有讲道理的时候。他们如蒙大赦,急急忙忙地跑去向额驸报喜。

    吴应熊再次苦笑了,喃喃说:"谢格格开恩。"——

    从今往后,他的一生都会重复在"领罪"与"谢恩"之间。这些日子,他做得最多的事就是谢恩行礼,虽然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却能做得一丝不错,熟极而流,就好像天生做惯了奴才似的。然而今天,在失而复得的梅花前,他忽然忍无可忍地发作了,站起身对管家说:"我忽然想起还有一件极重要的事须得赶紧去办。今晚可能不回来了。"

    "可明天是格格归宁的日子呀!"老管家大惊,"府里还有好多事儿得提前准备哪,公子现在不比从前了,已经赐了婚,是额驸了,随便出府,得跟格格招呼一声儿,免得等下格格叫起人来,可怎么答应呢?还有"他罗罗嗦嗦地跟在吴应熊身后,从东院暖阁一直跟到马房里去,眼看着额驸已经一翻身骑在了马背上,唬得忙拦住马头说,公子还是等等吧,说不定宫里会有旨意下来,又或者会有什么赏赐——那是经常发生的——如果额驸不在这里谢恩,可成什么体统呢?

    不料吴应熊听到"谢恩"两个字,更加焦躁,不耐烦地说:"磕头你们会吧?有什么赏赐,磕头就是了。"说着踹蹬便走,不一时驰得人影儿不见。老管家望着马蹄践的细尘,跺脚叹了几声,也只得转身走了。

    吴应熊茫无目的,一路打马狂奔,有路便走,无路便转,也不知来在了何地何界,只见城墙高耸,树林渐密,幽径狭窄,人影稀疏,知道进了护城禁地,遂下马来,扬手一鞭,让马儿自己吃草,自己则信步向树林更深更密处走去,一边不能自控地想:可不可以就这样一走了之,从此消失呢?管他什么格格,什么赐婚,什么归宁,他再也不想面对了。

    一阵风过,松针簌簌飘坠,落了他一头一身。他本能地站住了掸一掸肩,觉得斯情斯境好不熟悉——第一次见到明红颜时,不就是同她一起持伞走在城墙根下,略一碰到树枝,就有簌簌的积雪飘落的吗?

    那天,他们边走边谈,在城墙下走了好远的路,可是到分手的时候,他仍然觉得只是过了一眨眼那么短的功夫,他好想就这样陪她一直走下去,走到地老天荒。为什么上天给他安排的伴侣不是自己的最爱,为什么他从来都不可以选择自己想走的路?甚至保不住自己喜爱的几棵梅花树。

    生为天下第一大汉奸的儿子已经够卑微的了,如今又做了史上第一个娶格格为妻的汉人臣子,从此以后,他还有什么脸去见红颜?

    吴应熊拔出佩剑,用力斫在松树之上。细碎的松针应声而下,撒落如雨。松林深处,忽然传来隐约的脚步声,几条人影飞掠而过,迅速散开,他一惊抬头,喝道:"什么人?"本能地拔步欲追。

    然而一声清脆的招呼却令他猛然止步:"应公子,是你?"吴应熊心神一震,极目望去,就看到俏生生的明红颜俏生生地立在城墙之下,俏生生地在密林之间对他微笑。这是不是他所见到的天下最美丽的笑容?他看着那笑容,那俏脸,不能置信。是在做梦,还是思念过度生了幻觉?

    然而那确是明红颜,只见她拨开松枝缓缓地走来,一身素衣,笑语嫣然:"应公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呃"吴应熊讷讷地问,"明老夫人呢?她老人家好吗?"

    设想了那么多次与红颜的重逢,醒里梦里与她说过多少知心话,然而他每次见她,都是在这样意外的情形下,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样。然而说出口来,吴应熊才发现自己对明老夫人真的很关心,很思念。他有点希望自己以前所有的推测都是假的,是杯弓蛇影的妄断。明红颜并非洪妍,明老夫人也不是洪老夫人,她还好好地健在,祖孙俩相依为命,只等与他重逢,然后三个人偕隐山林,离世索居,男耕女织,其乐融融。

    然而明红颜垂下眼睛说:"奶奶回到京城就去世了。奶奶说,死也要死在祖坟里,所以我急着送她回京,没有来得及与应公子辞行。"

    至此,吴应熊确定无疑地知道:明红颜,便是洪妍,洪大学士失踪多年的女儿。明老夫人,便是洪老夫人,自己曾去她的坟前拈香拜祭,行过子侄之礼的。他有一点点欣慰,一点点凄怆,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悲伤贯胸而过——她的父亲与他的父亲,两朝同僚,渊源非浅。他们是世交,却必须对彼此隐瞒身份。尤其是当他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的时候,就更要小心地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永远都没有机会告诉她自己是谁,也就永远没有机会同她在一起。可是,既然让他遇见她,又怎么舍得让她离开?洪老夫人死了,如今红颜在世上已经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如果他不能够为她做点事,如何忍心?然而,他又能够做些什么,可以做些什么?

    短暂的重逢的喜悦过后,立刻便是铺天盖地的悲痛灭顶而来,仿佛一把利剑刺穿了他的身体。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如今已经不仅仅是汉奸之子,更是有妇之夫,再也没有资格去追求红颜,爱慕红颜。当他见不到她时,所有的心思都用想念来充满,然而当他终于与她面对面,才发觉世上最苦的并不是相思,而是终于相见却无话可说。

    他看着她,仿佛又见到了梦里那个执梅而来的红颜,不过咫尺之遥,却仿佛远在天涯,无论如何也走不到面前。他那样哀伤地专注地凝视着她,生怕她就此消失,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来惊扰。然而丛林中一声锐利的口哨惊醒了他们两个,红颜跺脚道:"糟了!"一跃而起,迅即消失在松树后。

    吴应熊猛然想起刚才和明红颜在一起的人影,情知有异,拔脚便追。未跑多远,便见一片空地处,十几个清兵正围着四五个小商贩打扮的人刀剑相交,斗作一团,当中一个推着辆豆腐车的中年男子显见是那些商贩的头儿,一边高声指挥着,一边左避右闪,十分狼狈。

    明红颜冲着推车人喊一声"二哥快撤!"拔出剑来加入战团,那"二哥"也并不相让,说了声"明姑娘,交给你了。"推起车来便跑。吴应熊毫不迟疑,便也拔剑站到红颜身侧,去势如风,使得泼水一般,十几招使出,便已迫得清兵连连后退。那二哥见有高手来援,精神大震,口中指挥,脚下不停,令众人分作两队,一队开路,杀出一个缺口让自己护着车子冲出,另一队便随后缠住追杀的清兵。

    吴应熊做梦也没想过自己竟会有一天与明红颜并肩作战,兴奋莫名,越战越勇,却听一个清兵惊叫"你不是吴"心知已被认出,当下手起剑出,早已刺穿那兵喉咙,既已开了杀戒,心知这十几个人都不可留下活口,自己身为当朝驸马,竟然相助一群身份不明者与清兵作战,若传出去无啻于灭门之罪,更何况他好不容易和红颜相见,怎肯让她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当下剑如游龙,再不留情,不是穿胸而过,就是见血封喉。那些清兵伤的伤残的残,眼看不敌,呼啸一声四散逃去,明红颜叫道:"斩草除根!"吴应熊听了,正中下怀,当下快步追上,一剑一个,转眼又杀了四五个清兵,这才提了剑随红颜一阵狂奔,穿过松林,又七拐八转地经绕过几条巷子,来在一个院落。

    明红颜左右看看,见无人跟上,这才上前拍了拍门。里面却并无人答应。明红颜又轻轻吹了声口哨,院门这方应声而开,正是那位二哥,看到红颜和吴应熊,笑道:"你们来得这么迟。"

    "杀光了才来的。"明红颜淡淡地说,又问,"三哥、四哥他们呢?"

    "人多惹眼,都散了,我一个人推车回来的。"那二哥向吴应熊一抱拳,"刚才多谢兄弟出手相助,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吴应熊随口道:"在下姓应名雄,来京城谋生活的。"

    那二哥笑道:"说得客气了,我见刚才有个清兵同你说话,态度很恭敬嘛。"

    吴应熊暗暗心惊,想这位二哥在生死之间,既要搏命又要推车,又布署众人分组逃跑,居然还有暇注意到自己与那清兵的对话,并且观察入微,就凭这份心机眼力,也不是等闲之辈,只怕难于隐瞒。知道不能轻易回答,推得太干净了必难取信,然而若是实话实说自己是当朝驸马,红颜还会再同自己交往吗?当下略一思索,半真半假地答道:"实不相瞒,我是翰林院大学士洪承畴的手下书记,虽是个闲职,却也常常抛头露面,刚才那个兵大概是见过我,我却是不认得他的。二哥放心,在下虽然吃的是朝廷犯,却决非忘本之人,更不会贪生怕死,出卖朋友。"

    他想既然必须承认自己在朝为官,而又不能直说是吴应熊,那么最好不过的身份就是洪承畴的手下了,不管怎么说,洪承畴也是红颜的父亲,这使他觉得同她亲近。

    果然明红颜猛地一震,定睛望着吴应熊,神情十分复杂。然而她很快便释然了,自己还是父亲的亲生女儿呢,不是也一样在反清复明吗?他是父亲的手下,当然也可以身在曹营心在汉,刚才他还与自己并肩作战,杀了好几个清兵呢,可见同自己是一样的人。这样想着,便忍不住说:"应公子是信得过的。"

    二哥立即爽朗地笑了:"明姑娘说信得过,就一定信得过。明姑娘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理当肝胆相照,不在话下。"

    吴应熊一惊,心情大为激荡,红颜这句"应公子是信得过的"对他来说,比什么赏赐夸奖都来得重大。他简直不记得自己此生此世,何曾得过这样隆重的褒奖。同红颜相识了这么久,细数起来却不过见了三面,加起来统共连一整天的时间也不够,她从来没有评价过他,也从未评价过他们的友谊,然而这句"信得过"是把什么都解释清楚也都定位清楚了。他们是朋友,是挚交,她更是他,今生今世的红颜知己!

    他看着红颜,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快乐与感激,只是轻轻说了三个字:"谢谢你。"

    红颜莞尔,却突然说:"是我要谢谢你,因为,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请姑娘吩咐,但有所命,义无所顾。"到这时,吴应熊也已经大约猜得到红颜和二哥这些人在做些什么事,刚才的城门之战,必是他们遇到了什么难题,也许自己可以帮到他们,帮到红颜。可以为红颜做点事,不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吗?看到红颜欲言又止,他生怕她改变主意,忙又加紧一句,"无论什么事,我都愿为姑娘做到。"

    红颜却并不回答,转头看着二哥。二哥用眼神向她询问,似乎在问你觉得可以吗?红颜也用眼神回答了他。吴应熊读出了那眼神,她说的是"应公子是可以信得过的"。他的心情很复杂,既感谢红颜对他的信任,又对于红颜与二哥之间无言的默契感到微微的妒忌。他们是志同道合的战友,在他们的眼底,有着出生入死割头换颈的彻底信任。而他,渴望加入他们,与红颜在一起,同生共死。他再次说:"我能为姑娘做什么?请姑娘吩咐。"

    红颜顿了顿,终于下定决心似地,一字一句地说:"我想请公子帮我送些银两出城给我的朋友。"

    吴应熊一愣,这么简单?他愕然地说:"姑娘的朋友住在哪里?不如我修一封书,让人送去就是。在下虽然不才,倒薄有家资。"

    明红颜微笑:"谢谢公子的好意,暂时还不必向公子筹借。这批银两本来应该我亲自送去的,只是最近因为一些缘故不方便出城,所以有劳公子。不过,可能会有一些风险,请公子三思后再回答我。"

    "理当效力。"吴应熊蓦地明白过来,刚才二哥推的那辆豆腐车,大概就是藏银的车辆了,难怪他们护得比性命还重。刚才一场厮杀,必是他们原来设想的路子走不通,不能出城,而自己既然是"洪承畴的手下",或者会出城容易些,因此明红颜想到请自己帮忙。

    想到自己可以帮助红颜解忧,他简直心花怒发。她想做而做不到的事,自己可以替她做到。这便是他的殊荣。如果真的可以为红颜而死,那正是求仁得仁了。明红颜越是说有风险,吴应熊就越坚决,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地问,"不知姑娘要我把银两送去哪里?"

    红颜深深地看着吴应熊,很轻很轻,很慢很慢地吐出两个字:"柳州。"

    柳州,只有两个字,只是一个地名,然而吴应熊却仍然震惊了——那正是大西军李定国部驻军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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