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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倒数第二十四天愧曾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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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读出了无颜的心思,他向她明朗地微笑道:“不仅仅是我住的地方,我还会带你去很多地方,让你看尽人间美景。”

    这一天,几乎是场精心安排的上海之旅。他们去南京路逛百货,也去法国城听音乐;去东方明珠看灯,也去福佑路旧货街淘宝;去了令正的房子,也去淮海路和常德路寻找江青和张爱玲的故居他们用双脚连结起历史和现在、故事和真实,他们在那些老房子老弄堂间回顾着不相干的上海名流的往事,却弄不清发生在身边的悬疑。

    令正的屋子里已经看不到瑞秋的痕迹,客厅没有茶几,卧室没有妆镜,甚至没有窗帘整个家,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家徒四壁。

    “怎么会是这样的?”无颜愕然“家具呢?怎么你的书都堆在地上?难道没有书柜吗?厨房里连张桌子也没有,你在哪里吃饭呢?你有多久没开伙了?到处都是泡面盒子、脏衣服,你的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吗?洗衣机在哪里?我帮你把脏衣服洗了好不好?”

    “我才不相信你大小姐会洗衣服。”令正取笑道。到了这一刻,他忽然觉得,也许瑞秋的走是有寓意的,她在临走之前洗净了自己所有的痕迹,就是因为预知今天无颜的到来。当无颜终于睁开眼睛、站在令正和瑞秋共同生活过的房子里时,无颜,却看不到瑞秋这个人的存在。她看到的,只有令正,只有她愿意看到的一切。这一切,难道不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令正有些唏嘘,语气却十分轻松:“我怎么说都好过你吧,至少还会自己煮泡面。你呢?知不知道煮面是先烧开水还是先下面?”

    无颜想一想,忍不住笑了“我还真的不知道呢。我都没有吃过泡面。”她将一包泡面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又放到鼻子下深深地嗅,皱眉说“好重的味精和防腐剂味道,这也有人吃吗?”

    令正“哈哈”大笑道:“我猜,你大概也不会烧开水吧。”他引着无颜到厨房去,手把手教她怎样开天然气阀门,怎样打火、怎样烧水、怎样沏茶他有一种感觉:无颜,好像在重活一次。

    电话铃响起来,是公司员工打到家里来找他,令正这才想起,昨天他离开家是打算去上班的,结果却在地铁站里遇到了失踪已久的无颜。从重逢的那一刻到现在,这几十个小时里,他只顾陪着无颜赶场一样从东到西,竟然把工作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无颜把自己亲手沏的第一杯茶端给令正时,她真的很想哭、很想哭。如果可能,她多么想为令正沏一辈子茶,煮一辈子饭,哪怕只是吃泡面也好啊。

    不,不能再得陇望蜀了,如果总是不满足不甘心,总是在得到一点儿的时候还要渴望更多,那么她就一分钟都不会开心。生命的质量不可以长短来计量,生命的尽头是死亡,可是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死亡,而在于超越、在于享受、在于全身心地体味,感恩,感谢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外婆说,生命虚弱如蛛丝。但是爱使它变得强韧了,无颜不能期待什么会比这一刻更好,她已经看见令正了,而且和他在一起,重新体会生命,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呢?

    令正一手持话筒,一手接茶杯,百忙中还不忘了对无颜点头致谢。无颜对他绽开一个无保留的笑容,走到对面坐下,一边一杯接一杯地喝水,一边手托下巴,痴迷地看着令正通电话的样子——男人在工作的时候,是多么迷人啊。

    她听到他在说:“这一个星期我都要请假,不是很要紧的事不必打电话给我也许会更久一些,我会打电话回公司那件事稍迟一点儿我会处理,不过准备工作已经做妥,只等时机成熟数据已经存档,你可以自己打开电脑文件”然后是一大堆术语。她听不懂,可是她很喜欢听,只要是他说的,便都是天籁纶音,无限美妙。

    她着迷地望着他,他的眼睛是这样地黑亮,嘴唇如此丰润,下巴光滑,有淡淡的胡须痕迹,她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幅画,仿佛看电影,每个细节都是精心捕捉的镜头特写,这样令她怦然心动。

    终于,他放下电话,转过身,对她微笑道:“你笑得好奇怪——在想什么?”

    “你的声音和平时不大一样。”无颜耸耸肩“像是另一个裴令正在说话。”

    “你站在讲台上和学生们说话,和平时是一样的吗?”

    无颜想一想,肯定地回答:“是一样的。”

    “那我就是比较虚伪的那种人。”令正笑“无颜,你知道吗?人们在工作的时候,不仅要有能力,还需要一种姿态,可以帮助别人更正确地认识到你的能力,这就是包装。”

    “声音的包装?”

    “不仅仅是声音,还有很多,比如手势,再如穿西装打领带也是其中一种。”

    无颜笑了,说:“你穿西装很好看。”

    令正也笑了,答道:“无颜,眼睛看到的一切,并不一定是事情的真相。所以,不必太为你以前的看不见觉得遗憾,有可能你‘看’到的比任何人更多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呢?”

    接下来,他们去看了一场真正的电影,是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这并不是无颜第一次进电影院,却是第一次真正地“看”电影。以往,都是靠听的,关键画面,则由瑞秋小声地讲解给她。

    她看得惊心动魄,走出电影院很久,心神还沉浸在影片的情节中。天已经黑下来,十字路口有人在化纸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絮絮叨叨哭得很伤心,无颜听在耳里,只觉得那声音很熟悉。

    令正拉一拉无颜,示意她走快几步离开那里,然而听力非凡的她已经想起了这个男人是谁——正是地铁站卧轨自杀的那女孩子的情人——又一个悔不当初的失意者。她忍不住走过去,对那人轻轻地打个招呼,说:“嗨。”男人抬头,神情哀恸,形容狼狈,他的伤心决不是装出来的。无颜叹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不要只是化纸,女孩子都是喜欢花的。”无颜温和地说“送她玫瑰,不要送康乃馨。”

    “你是谁?”男人惊讶“你知道些什么?”

    “昨天我刚好经过地铁站。”无颜简单地解释“我看到你们两个吵架,也看到她跳下去。”

    “她没有死呀。”男人惊惶地说“她说过做鬼都不会放过我。从昨天到现在,我一闭上眼就看见她,房间里的门明明关好了,可是会自己打开,她从地铁站跟着我一起回家了。我今早起来,发现厨房里煮了粥,一直在煮,如果我再不醒,一定会死于煤气中毒;还有刚才,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床单被整理过了,叠床单的方式,和她以前做的一模一样。我知道是她,她不会放过我的,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男人哭泣起来,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他口口声声喊着“闹鬼”却不知道,此刻站在面前与他对话的,便是一只鬼。

    无颜看着那男人,心情十分复杂,她是借了那女孩的阳气才得以还魂的,她的身体里,有那女子的不息的灵思。她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死者对这男人又爱又恨的纠缠。不论怎么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令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如果忘不了她,就从现在做起,对她好一点儿吧,好好地安慰她,叫她安息。”

    “可是,她已经死了呀。”男人说,接着又自我否定“不不是,她没死,她还在,说不定这会儿就在旁边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不会放过我的,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一直在跟着我,不论我怎么做,她都不会原谅我了。”

    “她会的。”无颜安慰他“其实鬼魂并不可怕。通常人在临死之前最后的意识,就是鬼魂的意识。许多人死得很突然,死的时候意识非常强烈,死后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仍然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人那样重新回来。所以要想让鬼魂离去,除非帮助他们解开死前的心愿,让他们的意念得到安慰,而后安息你想想看,她死之前,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

    “是同我结婚。”男人哭出来“她一直要我带她回乡下登记结婚,我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我没有想到,她真的会去死”

    “那么,给她一个婚礼。”

    “什么?”

    “冥婚。你明白吗?”无颜耐心地解释“把你和她的生辰八字写在一张纸上,像活人结婚那样举行一场婚礼,然后把纸烧掉,这样,她就可以瞑目了,不会再来找你了。”

    “真的?”

    “我向你保证。”无颜说,接着又叮嘱一句“别忘了买玫瑰花。”

    她那么年轻,年轻得本不足以令人相信她会有关于死亡与灵魂的经验,但是她的态度是这样真诚严肃,又不由得人不相信她。不仅是那男人,就连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令正,都有点儿肃然起敬。

    他们走开的时候,令正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束盛开的玫瑰花,是刚才向路边卖花女孩子买来的。

    “有心不算迟。”令正笑“你别生我气,要被提醒了才知道买花。”

    无颜将花束放在鼻子前深深地嗅一下,原来这就是玫瑰,她闻过它的香味,却是第一次看到它的模样,真的很美。“我曾经被玫瑰刺伤过。”她轻轻地说“我一直想,这样尖锐的一种花,却有那么多人喜欢,它一定很美,美得让人宁可被刺伤都要拥有它。它是什么样子的呢?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他们来到外滩,像任何一对情侣那样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徜徉在绿荫路上。令正问无颜:“为什么你好像对灵魂学特别精通似的?我和你做了那么多年同学,从来不知道你喜欢研究这些。”

    “不是我,是我外公比较精通罢了。”无颜随口推托。

    令正倒也不再起疑,释然地说:“我听瑞秋说过,钟教授学识渊博,尤其精通周易。”隔了一会儿,他又问:“你说那男人会忘记那个为他卧轨的女孩子吗?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到底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

    一个人,为了爱另一个人而死,究竟是爱对方太深,还是爱自己太少?无颜一愣,十分自愧。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她仍然愿意遇到令正、爱上令正,但是,她决不会再撞向那辆车。轻生,是她上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如果有一天,令正知道此刻陪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明眸皓齿的少女其实只是一具红粉骷髅,他会怎么想?

    无颜只有顾左右而言他,谈起刚看完的电影来:“杰克和罗丝只认识了三天就死了,可是罗丝会一辈子记着他,仿佛永远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杰克即便是死了,他的生命也不能说是短暂;而罗丝的生命虽然在延续,其实早已心如枯槁,在杰克沉入海底的那一刻,她生命中最辉煌的阶段就过完了,后来的日子都只是虚度,失去真正的意义。”

    令正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无非还是那句‘生命的质量不能以时间长短来界定’,但是人们在山盟海誓时,总是会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明知做不到,也还是要想、要说、要期望,比如海枯石烂,比如地老天荒,你能说这样的理想不美好吗?你能说这样的誓言是自欺欺人吗?”他牵起无颜的手,真诚地说:“但是我们不说那样肉麻的话,我的野心没有那么大,并不期待地老天荒,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走过今生今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足够了。”

    “你还真不贪心呢。”无颜轻笑,可是她的心里在刺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也是她的理想,她的愿望,她的美梦与期待呀。可是,她只有二十五天。二十五天,或者更短。

    他们在星巴克喝咖啡,在哈根达斯吃冰淇淋,在许留山品尝招牌芒果神冰,不放过任何一种享受。前生二十五年,她几乎只喝咖啡不喝水;今世二十五天,她希望可以尝试更多。

    令正说:“我发现你很能喝水,好像总是很渴的样子。”

    无颜微笑,打趣说:“大概是在替我的眼睛滴眼药水吧,它瞎了二十几年,忽然能看得见了,很辛苦的,当然要好好慰劳一下。”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光,江上渔火,岸上人烟,音乐依稀悦耳,冰淇淋如此可口,无颜告诉自己不要伤感,人间一天等于地狱一年,而快乐的一天,可以抵过无爱的一生。她望向天边闪烁的星群,轻轻哼起一支歌:“一再爱上你的背影,一再相逢在梦中,即便转身也不能忘记,你是天边最远的那颗星”

    令正听出了神,好奇地问:“那是什么?”

    “一首歌。”

    “我从没听过。”

    无颜微笑。他当然没有听过,那是她自己作的一首歌,为他而作:“谁的爱情不曾流泪,谁的痴心不会伤心,如果大声喊出你的名字,会不会惊飞了天边的流云”

    她终于喊出了他的名字,她终于得到了他的玫瑰,即使生命只有二十五天,她也已经心甘情愿。

    她想,再度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她终于可以无怨无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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