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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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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呀。

    这么一算,魏家和李家也就是几辈子的交情了,所以李二牛和魏小花就是青梅竹马。

    说到青梅竹马,便要提两小无猜,可惜的是,原来的魏小花是个爱舞枪弄棒的,而李二牛呢,别看名字土得掉渣,人却是个聪慧的,打五岁的时候见到县太爷坐在衙门里审案,便立志要向县太爷学习,长大了也当个县太爷。

    偏巧,那一年,有一户刘姓人家迁进来,就住魏家左邻,那户主刘野柳原就是个读过几年私塾的,见李二牛小小年纪,相貌清秀,志向远大,一时来了兴致,便主动跑到李家,说要收下这个学生。

    这李父一想,家里干活有大儿子和三儿子,不缺二儿子这个劳动力,让他读书识字,将来真的出息了,他李家从此就可以摆脱佃户的身份,光大门楣,于是欣然同意。刘先生给李二牛另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志高,不过魏小花可不管什么志高志低,她就觉着李二牛这个名字叫得顺口。

    所以,志向远大的李二牛和大字不识一个的魏小花,肯定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不要说两小无猜了,李二牛几乎是见了魏小花就绕道走。

    要说跟李二牛有共同语言能达到两小无猜的程度的,便是刘野柳的小女儿,刘小鹿是也。

    刘小鹿和魏小花同年,只比魏小花早十五天出生,两个一般大的女孩儿,自是处得好的,原来的魏小花爱捉些鸟雀给刘小鹿养着玩儿,而刘小鹿手巧,总是编些络子给她戴,两个女孩儿虽说性情截然相反,却意外地互补了。

    可惜原来的魏小花已经香消玉殒,新的魏小花却是个一根筋懒到底的宅女,坑她不挖了,转而就跑去跟着刘小鹿,还有李二牛一起听刘野柳讲课。

    魏什长看见了,一点也不乐意:“这年头读书有什么用处,不如随我学些拳脚,将来还能防身。”

    刘氏白了他一眼,却也闷闷不乐:“女孩儿家学认字学拳脚都没有什么用,不如随我学些针钱缝补,将来寻一户庶民,把她嫁出去。”这却是指望着让魏小花能消去军籍入民籍了。

    于是,魏小花就又多了一项要学习的内容。

    学这些对魏小花来说,没什么难的,成为宅女的第一要素是什么?不是懒,不是有钱,而是一个字:坐。想要当宅女,先得坐得住。像刘小鹿,她这辈子都没指望能成为宅女。练完字,洗笔洗手洗砚台还兼洗桌子,做完针线活儿,还不忘裁样子画鞋面儿,就没见她有闲下来的时候,不对,准确的说,就算是她闲下来了,也不忘去喂雀儿喂猫儿喂狗儿浇蒜儿浇葱儿浇花儿,最不可思议的是,她连野草也浇,还不让人拔了,直接导致刘家的屋脚墙根,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片欣欣向荣。

    哪儿像穿越后的魏小花呀,一旦坐下就不挪**了,字练完不用她洗笔洗手洗砚台洗桌子,自然有刘小鹿抢着干完,做完针线活儿,也不用挪动**,直接就趴床上小睡一会儿,醒了正好吃饭,吃完饭继续回床上坐着,或者翻翻从刘先生那里借来的书,或者干脆自己脑补,要不是她的字儿现在还认不全也不能见人,估计她都能写出东方版的一千零一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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