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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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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就带着她去看灯会。

    和桐乡这样的小地方不同,如果桐乡是淳朴,自然、温馨和可爱,燕京城就是繁华、迤逦、热闹和人群。她第一次见这么多花灯,那些猜灯谜的小贩写在灯谜上的谜语总是分外简单,她和沈玉容总是一猜一个准,赢得的灯笼手里也拿不下,转而送给路边偶遇的小童。

    她还记得有个灯谜叫“众里寻他千百度”,她猜出来是“盼”,沈玉容在她耳边低声道:“这个字,就像我对你一般。”

    他“盼”着她,那时候的她以为是真的,也真的相信,却不知道那个“盼”后,还有一个“死”。

    他盼着他死,才无人可挡他路。

    姜梨手握成拳,深深吸了口气,才慢慢松开掌心。

    她并不愿意沉溺于过去的回忆之中,但后来越是残酷,就显得过去的回忆越是清晰。姜景睿说的要她也出门看中秋灯会,但姜梨怕,她怕一走出门,处处都是回忆,处处都是往昔。

    那就太残忍了,她宁愿不看,永远只记得对方丑陋的面目,这样温情的美好好似也不会被打破,就被封存在地下,就当一开始就没用过。

    她不会自讨苦吃。

    ……

    燕京城的客栈里,有一间的灯火燃的特别亮。

    叶世杰坐在屋里,正小心的拨动灯里的烛心,正动着,身后门的方向突然传来声音,有人推开门进来了。

    叶世杰站起身转头一看,脸上流露出些激动:“二叔!”

    来人是个身材清瘦的中年男人,模样倒也生的文质彬彬,戴着羽冠,白衣,垂下两条银色的缎带,看起来像个读书人,眼中却有一丝狡黠的灵慧。他关上门,也快步上前,嘴里叫道:“世杰,你可是有出息了啊!”

    他走到叶世杰面前,用力拍了拍叶世杰的肩膀:“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一路上听夸你的人不少。不错,给咱们老叶家长脸了!”

    这男子正是叶世杰的二叔,襄阳叶家的二老爷,叶明轩。

    叶世杰看了看叶明轩的身后,没看到其他人,疑惑的问:“二叔,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我爹呢?”

    说到此处,叶明轩眉头微皱,方才的喜悦也稍稍冲淡了一些,他道:“你祖母身子不好,前几个月在家晕了一回,眼下身边离不开人。襄阳的生意也有了些麻烦,别说你爹,你三叔都回襄阳了。”

    “怎么?”叶世杰一愣,“出什么事了?”

    “不是特别大的事。”叶明轩回过神,拍了拍叶世杰的头,“我此次过来,是给你送些银票,顺便把燕京城的生意收一收。你如今是官儿了,上下打点多要用银子的地方,虽然说财不可露白,但该用的地方还是要用,咱们家也不缺这点银子。”

    叶世杰还是有点难以放心,问:“二叔,真的没什么事?我想回去看看祖母。”

    “你这才刚上任没多久,哪有这么长的时间回襄阳,没事,你祖母不是什么大毛病,你且安心在燕京城待着。等你在这头立稳脚跟,咱们举家迁到燕京城也不是什么难事,喏,我估摸着那得等你升迁到三品,其实三五年就也成了。”他摸着下巴思忖。

    叶世杰有些无言,想了想,对叶明轩道:“二叔,你还记得姑母么?”

    叶明轩微微一怔,看向叶世杰。

    他们叶家有三子一女,唯一的女儿就是叶珍珍,也是他的妹妹。只是这位妹妹命薄,死的太早了,提起来也令人唏嘘。

    叶世杰观察着叶明轩的脸色,小心翼翼道:“前段日子,我见到了姑姑的女儿……表妹。”

    “姜梨?”叶明轩反应极快,立刻说出了姜梨的名字。

    叶世杰心里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叶明轩没有忘记还有姜梨这么个人。既然还记得,那就好说多了,叶世杰便将这些日子以来遇到姜梨的事,姜梨对他说的话,还有燕京城里关于姜梨的传言,事无巨细,一一告诉了叶明轩。他对姜梨也有许多困惑看不明白,眼下总算是有了个能商量的人,说出来也能商量商量。

    好容易说完,叶世杰已经是口干舌燥,拿起桌上的茶水来灌了一口,道:“二叔,你说姜梨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要和咱们叶家重修旧好?但她当初也说过不屑于商户为伍,我现在越来越看不明白了。”

    叶明轩毕竟比叶世杰年长一些,听完叶世杰的话,也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细细想了想,才道:“你说的这些,我知道了。凡事听人一面之词自然不可信,我并非不信姜梨,而是信不过姜家。姜家虽然身为官户,但官户有时候还不如商户坦荡。我怕这并非姜梨本意,而是姜家在背后指点,虽然咱们叶家没什么可图谋,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叶明轩敲了敲桌子,道:“这样吧,找个机会,我想和姜梨见一面,介时真心或假意,一试便知。”

    “二叔,”叶世杰迟疑的问道:“姜梨说她羞辱商户那些话,并非她本本意所说,你以为,这件事是真的吗?”

    叶明轩笑了,他一笑,那股商人的精明冲淡了不少,又像是个读书人了,他道:“并非不可能。只是,就算是有人背后授意她这么说,只要当时她肯相信我们,当着我们的面说出实话,我们也能有办法带走她,但她没有相信叶家。”

    “也许是当时她年纪太小了,年纪太小,很容易被人吓唬住。”叶世杰忍不住道。

    叶明轩没有说话,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叶世杰,看的叶世杰也不自在起来。他问:“怎、怎么了?”

    “没什么。”叶明轩道:“不错,小孩子的确容易被人蛊惑,所以真是如此,我们也不会怪责她,反而会自责当初我们没有发现此事。不过如今她不是小孩子了,听你的话,她是个有主意,胆子很大的姑娘,这一回,她可以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也能自己选择是否要相信我们。”

    “一切等见了面就知道了。”他说。

    ……

    肃国公府。

    肃杀的秋日,国公府里的花园里,仍旧是花团锦簇。

    国公府似乎没有秋日冬日的萧条景象,肃国公养了一府的花,自然有春夏秋冬都能盛开的。桃花不会在秋天开,但秋天有菊花,荷花不会开到冬日,但冬日也有红梅。

    当然了,普通的桃李菊梅,都入不得肃国公的眼,肃国公府养的花,比燕京城里大多人都要娇贵。冻着不成,热着也不成。水浇多了不成,土埋浅了也不成,还要时时为她剪枝,捉虫,为她寻一个舒服的位置,不能太逼仄,也不能太空旷。不能被猫抓坏,也不能被鸟啄伤。

    国公府里的每一个人,上至管家侍卫,下至倒夜香的,人人都是养花高手。若是寻常人养不好的花,去肃国公门口蹲着,等早上小厮出门的时候随手逮一个问问,保管能说的头头是道。

    是以别人问燕京城景色最好的地方是哪里?不是白云山,不是青道观,不是宫里,不是画舫,而是国公府。那是把人间最好的颜色都集到一处,与外头格格不入的艳丽。有人说,若不是肃国公喜怒无常无人敢惹,只怕每日偷看国公府花园的人都能把府门的外墙推翻。

    实在是太美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地方越美的地方,养的人也是美的。整个国公府里的下人小厮侍卫打手,个个都貌美如花,虽比不得肃国公绝色倾城,拿到外面去,大约也能迷倒一片。

    实在费解。

    此刻,肃国公府书房里,有人正在说话。

    孔六一拳擂在桌上,粗着嗓子道:“明日中秋灯会,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姬蘅干脆利落的回了他两个字。

    “为什么?”孔六问:“你不想看成王搞什么鬼了吗?”

    “还不到他动手的时候,去了也没用。”姬蘅漫不经心的道:“年年都一样,没意思。”

    “今年有金满堂。”坐在另一边的陆玑斯斯文文的开口,还不忘抚弄一下他尖尖的山羊胡:“大人不是很喜欢看戏?”

    “对对对,”孔六也道:“金满堂,听说比那劳什子之前红遍天的相思班要好多了。”

    姬蘅看了他一眼,要知道,之前名满燕京城的相思班,就是因为出了个柳生场场红的,只是那总是唱旦角的小生柳生却起了不该起的心思,竟然趁着来国公府给老将军祝寿的时候企图爬姬蘅的床。可把姬蘅恶心坏了,姬蘅打折了他的腿将他丢了出去,连带着相思班也连夜逃出燕京城。

    惹恼了肃国公,丢掉性命都是轻的。

    相思班就此从燕京城销声匿迹,也没有别的戏班子起来。前不久来了个金满堂,说倒是不错。

    见姬蘅还不回答,孔六大叫道:“你要是不出门,我和陆小胡子都得在国公府陪你处理一晚上公事。明日是中秋节,中秋节!姬蘅,国公爷,大人!能不能有点人性呢?叫花子都得过节哪!”

    陆玑没有说话,笑眯眯的模样,却也是十分附和孔六的话的。姬蘅抬眼看了他们二人一眼,半晌,道:“不。”

    孔六一下子泄了气,正要反驳,门忽然开了,姬蘅的祖父,老将军走了进来。

    九月末的天气,老将军还是打着赤膊,应当是在院子里练剑刚回来,额上还有亮晶晶的汗珠。不过他的剑气应当一如既往的糟蹋了不少姬蘅养的花。眼见着老将军头上还飘着几朵残落的花瓣,陆玑的眼皮子就忍不住跳了跳。他可认了出来,那花瓣好似之前姬蘅花一千两银子从外商手里买回来的“香雪海”,这么几片花瓣,也值当个一百两银子吧。

    难怪国公府的下人老说最奢侈的不是姬蘅,而是老将军。这般不怜香惜玉的祖父,真不知道是如何与姬蘅相处下来的。

    “明日你们要去中秋灯会啊?”老将军中气十足,声音洪亮,看着姬蘅,眼神里有些惋惜,“我本来想让你留在府里陪我练剑的,刚听到你们在屋里说甚么灯会,太可惜了。”

    孔六正要说“不可惜姬蘅又不去”的时候,就听见姬蘅遗憾的声音响起:“确实很可惜。”

    孔六吃惊的看向姬蘅,姬蘅微笑着,神态自若的道:“祖父一人在府里练就好了,最好在空地练,我们出门会很晚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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